为加强农药、兽药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内外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公众健康安全,确保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质量,促进全市农产品出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及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进口国官方要求,市政府研究确定,在潍坊市内食品、农产品及出口产品生产中禁止销售、使用六六六、已烯雌酚等农药、兽药。现将在食品、农产品生产中禁止销售使用的农兽药品种目录及执行要求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药目录
六六六、滴滴涕、毒杀酚、毒死蜱(乐斯本)、二溴氯丙烷、杀虫脒、二溴乙烷、除草醚、艾氏剂、狄氏剂、异狄氏剂、敌枯双、氯乙酸胺、甘氟、毒鼠强、氟乙酸钠、毒鼠硅、六氯苯、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铃杀)、磷胺(迪莫克)、甲拌磷(3911)、特丁硫磷、甲基硫环磷、治螟磷、内吸磷(1059)、三唑磷(三唑硫磷)、辛硫磷(肟硫磷、倍腈松)、灭线磷(丙线磷)、硫环磷、蝇毒磷、地虫硫磷、氯唑磷、苯线磷、甲基异柳磷、克百威(呋喃丹、大扶农)、涕灭威(铁灭克)、CYHEXATIN燉环己锡、AZOCYCLOTIN燉三唑锡、PROPHAM燉苯胺灵、CAPTAFOL燉敌菌丹、AMITROLE燉杀草强、2,4,5-T燉2,4,5,-T、DAMINOZIDE燉丁酰肼、多效唑(PP333)、苯氧菊酯、噻螨酮(尼索朗、合赛多)、嘧霉胺、阿维菌素(杀虫素、齐螨素、爱福丁)、乙草胺、甲氰菊酯(灭扫利)、虫酰肼、莠去津(阿特拉津)、噻嗪酮、环氟菌胺、氟虫腈(锐劲特)、吡氟酰草胺、丙炔氟草胺、甲基毒死蜱、汞制剂、砷、铅类。
二、禁止销售使用的兽药目录
已烯雌酚、乙二烯雌酚、已烷雌酚、氯霉素、硝基呋喃类、氯羟吡啶、硝基咪唑类、卡那霉素、新霉素、螺旋霉素、青霉素、红霉素、四环素、土霉素、金霉素、链霉素、莫能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磺胺类(磺胺甲氧嘧啶、磺胺二甲氧嘧啶、磺胺甲基嘧啶、磺胺二甲嘧啶、磺胺喹恶啉)、尼卡巴嗪、恶喹酸、乙胺嘧啶、盐霉素、克仑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甲基睾丸酮、丙酸睾、苯甲酸雌二醇、氨苯砜、安眠酮、双甲脒、酒石酸锑钾、锥虫肿胺、孔雀石绿、卡巴氧、万古霉素、林丹、毒杀芬、呋喃丹、杀虫脒、五氯酚酸钠。
三、有关执行要求
(一)潍坊市内有关食品、农产品企业及从业者要严格执行本通告的规定。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有关行政执法机关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视情况给予相应处罚。
(二)在潍坊市内食品、农产品及出口产品生产中禁止销售、使用的农药、兽药品种目录为动态目录,根据情况变化,由潍坊市政府定期向社会通告。
(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ΟΟ六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