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近日发布通知,就《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征求意见。新标准规定了肉及肉制品、水产品、蛋制品、粮食制品、豆类制品、焙烤及油炸类食品、糖果、巧克力类及可可制品、调味品、即食食品等17类食品中可能出现的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等8种治病菌的含量。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食品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由于致病菌能够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危害,因此许多食品企业的合同或标准中都有“不得检出致病菌”的规定,事实上,食源性致病菌是危害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食品卫生控制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认为,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增强及对致病菌危害认识的逐渐深入,致病菌的限量规定也被提上日程。此次意见征求稿中根据致病菌在不同食品中的风险性,对食品分类系统进行了修改,如根据加工工艺及食品特性,将焙烤食品和油炸食品归为焙烤及油炸类食品,并且增加了即食食品的通用要求。
一般情况下,食品致病菌检测多集中在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三种菌上,但由于各种食品所含的致病菌种类不一样,因此,产品微生物致病菌的标准应该根据产品本身的特性来制定,而不是越多越好,增加检测的复杂性。此次标准中主要规定了17类食品的致病菌种类,此分类方法与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限量标准等基础标准的分类较为一致,有利于各种食品中致病菌的检测和预防。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随着食品生产技术的提高及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即食食品和罐头食品也得到飞速的发展,其安全性更是受到各方的关注。该标准中增加了即食食品的致病菌标准,并统一要求“罐头工艺生产的应符合商业无菌”,两项规定不仅将许多食品囊括其中,也体现了标准的与时俱进性和时代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