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不仅是人口大国也是农业大国,我国的农产品养了全国人民。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就要先保证农产品的质量。最近,甘肃发布了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条例。
最近,甘肃省农牧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推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衔接,着力完善“从农田到餐桌”全程监管链条。
农业部门将完善农业投入品监管、产地环境管理、种植养殖过程控制、包装标识、食用动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等制度规范,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将有效期内“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质量标志、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植物检疫证书、生产主体开展产品自检和委托检测出具的产地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的基础条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建立与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相对接的市场准入制度,食用农产品经营主体将查验农业部门认可的作为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基础条件的质量合格证明作为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的基本条件。
此举完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和监管统计制度,保障了食用农产品的质量,让市民买的放心、用的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