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国家的责任,更是和我们利益相关的。食品安全监督不仅要靠国家政策的保障,更加要靠我们自己举报。为了鼓励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贵州财政下拨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
根据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社会影响、危害程度和案件货值金额等,对每起案件给予最低500元,最高10万元的举报奖励。举报内容涉及食品及食品农产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作坊”的给予重奖。
一旦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线索,可通过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以及网站、信件、走访、短信等渠道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国家的建设靠大家,食品安全更要大家共同参与,举报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