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国之大事,在国家的管制下,仍然有食品事故发生,有违法行为的存在。在彻底贯彻国家的政策方针外,更加要进行食品安全的防范和风险的管理。最近,广东深圳采取4项政策强化风险管理和防控。
为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保障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风险及重大事故,广东省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着力风险识别和风险交流,强化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风险和权责清单。结合舆情监测、风险监测、监管抽检、投诉举报、案件查办、监督检查、企业自查等情况,制定食品药品风险清单,并对应制定权责清单,明确实施防控措施的责任层级。目前,已完成风险清单和权责清单制定工作,共梳理出48个风险点,并明确了实施风险防控措施的责任部门。
二是开展风险防控,落实科学防控措施。对照风险清单和对应的权责清单,深入组织开展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宣教工作,按照"高、中、低"风险程度细化风险点的防控措施。同时,定期开展效果评估和措施完善工作,提高风险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是开展行业潜规则研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委托第三方开展行业潜规则调查研究,并根据调查情况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查处、专项治理、宣传教育和回查监督工作,努力消除安全风险。
四是强化风险交流,提升社会共治水平。实施食品药品风险交流信息公开和风险传播,建立多部门参加的风险信息交流机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水平。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防范和监管力度,将有效防止食品事故的发生,将更加有效的保障公民的食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