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通过《食品安全法》,该法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近日,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司司长徐景和公开指出,新的《食品安全法》将建立特殊食品严格监管制度,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将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徐景和还表示,中国食品企业违法生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监管体系、手段和制度等尚不能完全适应食品安全需要,法律责任偏轻、重典治乱威慑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食品安全法的修订就是要解决这些问题。”
食品安全法从104条增加到154条,新增50条,对原有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改;法律文本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法律责任从15条增加到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