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新食安法”)实施已满一月,在网售食品上却仍有商家浑水摸鱼。临近“双11”,北京市食药监局向各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布《网络食品交易(含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依法提供平台服务的提示》,平台商家若出现违法行为,平台方需立即停止对它提供服务。
食品电商:微店成重灾区
电商崛起后,网购食品成为消费者的习惯。不少卖家也将自制食品搬上了网店,但良莠不齐的商家却存在卫生安全隐患。
淘宝公关表示,淘宝已建立准入机制,对进驻商家进行资质审核。有专业人员每天进行排查,并进行神秘买家抽检。发现问题时会联合工商局和品牌方进行处理。今后会配合食药监管部门的工作。
然而,大平台的收紧让商家“下海”做了微商,微店成为违规网售食品的重灾区。北京商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微店上仍有自制腊肉、蛋糕等食品在售,某自制肉类商家坦言,开店前并未要求实名登记,自己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平台方也不查。
业内专家表示,微店开店成本极低,且无需实名验证,食药监局监管极为困难。对于平台方而言,商家入驻量是平台估值的重要标准之一,为了商家数量也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企业在诚信理念和行政管理方面的短板为监管增加了困难,但依靠违规撑起市场规模,只会让企业难以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