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发现食品安全事件或隐患,30分钟内必须报告;根据危害程度,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分为四级,发生Ⅱ级、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接到报告的县级以上食安办必须1小时内报告,IV级或III级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
昨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通知,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事件。级别食品安全事件共分四级。
食品安全事件四级响应
凡是符合4种情形中的一种,都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Ⅰ级):包括事件危害特别严重,对2个以上省份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超出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发生跨境(包括港澳台地区)食品安全事件,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国务院认为需要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出现事件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2个以上设区市行政区域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1起食物中毒事故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情形之一的,为重大食品安全事件(Ⅱ级)。
事件影响范围涉及设区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或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明确为较大食品安全事件(Ⅲ级)。
食品污染已造成严重健康损害后果的,或1起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为一般食品安全事件(Ⅳ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