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省政协委员建议加大食品安全的执行和监督力度,并形成提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答复中提到,我省拟出 台《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
这个条例到底讲了哪些内容,将怎样推进我省食品安全管理?
24种情形
拟对政府领导等追责
该条例可以说是将“最严厉问责”纳入地方立法。草案明确针对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12种情形、未及时消除风险等12种 情形,分别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严肃追责处理。
草案还指出,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同时,按照条例草案中要求的各项工作,起 草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力争条例出台后,能够尽快落实到位。
明确小餐饮等
新业态治理方法
省食药监局在给政协委员的回复中提到,草案将进一步研究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新业态治理的方式方法,增加进 口食品、网络销售等空白领域的监管措施。
针对政协委员“应该在食品外包装上印制投诉电话”的建议,草案也明确,预包装食品的外包装上必须印制食品安全投 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预包 装食品有两大特征,一是应当预先包装,二是包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日常生活中,预包装食品很多,比如白 酒、奶粉、盒装酸奶、袋装大米等。
省食药监局在回复中表示,一直以来不断督促引导全省1.2万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同时, 组织对全省14个市、100个县(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暗访检查,及时发现处理食品安全监管 薄弱点。
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加大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 “大桶水”、白酒、保健食品、清真食品等重点食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贸易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批发 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及校园周边、旅游景区等场所的监督检查。
综合治理超范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或标 准等突出题。
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全程监管机制,确定食用农产品目录,逐步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进一步规范食品摊贩食品送 货车、小饭桌、农村集体聚餐等管理;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