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提案称,“食品作坊”游离在监管边缘,急需办法管理!
自从2005年、2006年,“孔雀石绿”、“苏丹红”这样的化学名词以惊悚的面孔出现在世人面前起,至今十年间,每一年几乎都要曝出一件挑战人们认知底线的食品安全事件。
虽然食品安全问题频现,但监管部门也在不遗余力,就在2015年10月1日,被誉为“史上最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可以说,从此食品监管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
但依然有一些隐患游离在监管边缘,也就是食安监管中最薄弱的环节“食品作坊”.
现实 一个小小馒头的安全为何没保障?
几乎每个家庭每天都离不了的小小的馒头,那么你家吃的馒头来自哪里?
投牌君也调查了身边几十个人,8成以上的人都是在家附近的社区店里买的。
但如今,郑州市民张女士却拒绝吃这种馒头,缘于一次在馒头小作坊逗留的经历。
她看到蒸锅被黑腻油污布满,那一个个雪白馒头身下,铝合金篦子上铺着一层透明的塑料膜,攀谈中,老板说用塑料纸代替棉衬布蒸出的馒头外观好、方便。
她想,水蒸气温度高达120摄氏度,这样的塑料膜在高温下不释放毒素吗?
而这个作坊做出的蒸馍正是供应她家所在及附近的社区,“这种馒头放了一天表皮就开始发黏变质,冰箱里也放不住。”张女士说。
就拿郑州来说,是食品工业大市,也是食品生产流通和消费大市。像这样的作坊绝对不是个例,据记者了解,有的甚至用面粉袋子当衬布。
除了馒头,市民常吃的豆芽、豆腐等绝大部分来源于“食品作坊”.而纵观“食品安全”事件,“食品作坊”是当之无愧的重灾区。毒豆芽、毒豆腐、毒腐竹、毒鸭血、毒猪肉绝大部分来源于此,“食品作坊”堪称食安监管中最薄弱的环节。
2011年,媒体报道沈阳八个部门管不了一个“毒豆芽”,也许就是一个最佳证明。
隐患 “史上最严”食品法也难管“食品作坊”
新乡政协委员李宝琴在今年河南“两会”的提案里就表示,由于缺乏大规模的生产厂家,群众生活确实又离不开“食品作坊”,法律对“食品作坊”监管缺乏有力支撑,长期以来,“食品作坊”处于放任状态,绝大部分“食品作坊”无法取得合法身份。
据投牌君了解,2012年,全省推广小作坊生产许可证,但仅含豆腐、半成品香油等8大类,馒头、卤肉、面条均被排除在外。即使这样,小作坊证的发放也基本处于停滞状态,绝大部分“食品作坊”根本无法取得合法身份。
其次,“像馒头、面条、卤肉作坊,不取缔吧,予法要求不符;取缔吧,又影响民生。”
据一些业内知情人士称,卤肉加硝,油条加矾,粥内加碱早已是行业常态。虽然最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有效打击了食品领域犯罪,但法不责众的心理依然广泛存在。
同时,一位食品加工厂的企业主也表示,“食品作坊”肆意,也会影响规模化食品企业投资的热情,放慢食品安全环境改善的步伐。
建议 尽快出台“食品作坊”的管理办法
如何突破“食品作坊”的监管难题?
李宝琴的提案里建议:
一、尽快出台“食品作坊”的管理办法,让监管人员有法可依。
“有了明确规定,什么样的食品作坊能存在,什么样的属于违规,一目了然,利于监管,还能有效防止监管人员‘不作为’现象的发生。”
二、组织“作坊主”行业培训,降低食安风险。
李宝琴说,目前,“食品作坊”隐患重点在食品添加剂的运用,由于“作坊主”缺乏相关知识,过量添加风险依然突出。在此情况下,各食药监部门可不定期组织辖区“作坊主”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生产意识。
三、发挥协会优势,提升“作坊主”自律意识。
“食品作坊”小而散,监管力量有限,让他们组建行业协会,发挥协会优势,可以成为监管的有力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