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已开启《食品流通许可证》与《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合一”工作,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
据悉,在食品经营许可方面,我市将采取“新证新办法、老证老办法”的原则。即2016年6月1日前已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原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持有者按规定于2016年底前换领新证。
原《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原《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卫生条件审核证明》于2016年底前未换取新证者,由原发证机关予以注销。2016年6月1日后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延续、变更等手续的,按新办法办理。同时按照不同品类、风险高低、品种监测、过程监管和全覆盖的原则,对食品进行分级分类许可,全环节、全链条风险管控,打通了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