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据悉,该局和江苏省旅游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区、农家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
近年来,江苏旅游餐饮消费需求逐年上升,部分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乐食品安全保障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食物中毒事件偶有发生。所以,《意见》要求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应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设立相应机构,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对制作高风险食品,如冷食类食品、生食类食品的,要检查相关硬件设施、加工制作过程是否符合要求;对一次性接待超过100人的,要检查留样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的禽、畜肉类及其制品、过期食品等行为。
《意见》指出,要将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行政处罚情况、食物中毒发生情况、举报投诉情况,直接纳入旅游接待饭店、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和农家乐的星级认证、旅游景区审批、平安景区建设等考核内容,并建立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