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结合全省风险分级监管有关部署,通过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加大抽检力度、建立追溯体系等方式,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根据部署,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准许生产,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从严惩处。企业要根据相关规定如实提供产品工艺、原辅材料和配方材料,并由食药监部门审查;建立健全审查员责任制度以及现场审查签名制度。对重点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抽检检测力度,保障食品添加剂质量安全。
记者了解到,辽宁还将建立食品添加剂风险隐患清单。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单位将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原料、产品标签标志等环节进行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