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情况汇报,更好接受监督推进科学决策;部署建立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规划,有效保障人民健康福祉。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会议通过“十三五”国家食品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确定:一是强化全过程监管。落实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责任,加大对校园、小摊贩等重点区域和对象的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残留等源头治理,重拳整治违法添加等行为,严防发生系统性风险。强化药品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监督,加快推进药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可核查可追溯机制建设,严打制假售假,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二是强化抽查检验和风险预警。加强检查员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对所有类别和品种的食品、血液制品和疫苗、基本药物实行全覆盖抽检,提高风险监测评估和应急处置能力。构建权威信息发布机制。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提高行动。推进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评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对具有临床价值的创新药和临床急需药品实行优先审评审批。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实施在线智慧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检测、监管等各环节安全责任。让广大群众饮食用药无安全之忧。
专家指出,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风险与隐患仍然存在。强化重点问题治理、填补监管盲区、加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对保障全国13亿多人“舌尖上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总顾问陈君石表示,解决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不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方法,完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推动食品造假售假行为入刑,加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追责力度,尽快健全和完善从农田到餐桌的全产业链保障机制。
中国农业大学副教授朱毅认为,会议提出落实地方尤其是县级政府保障食品安全责任,有助于强化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的落实。她指出,中国食品安全的关键在于基层执行力,县级政府责任重大,精神风貌的改变,软硬件能力的加强,都是监管能否到位的重中之重。
据悉,规划中关于“互联网+”智慧化药品安全的管理规则受到广泛关注,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提示了放开互联网售药权的可能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吴浈此前表示,关于“互联网+”药品的流通销售政策,正在认真研究。但是药品是特殊商品,特殊在药品既要讲有效性,也要讲安全性。药品应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而不是自己随意去买、随意去用,否则就会出现一些不良后果甚至药害事件。
吴浈指出,在互联网上销售药品,很多国家都采取谨慎态度,并不是完全放开的。互联网药品销售政策,既要促进流通,又要加强监管。如果说这种销售脱离了监管视野,可能会对公众健康带来伤害。尽管政策尚未开闸,但记者了解到,面对互联网化的监管环境,包括河北、黑龙江等全国多地药监工作已经先后开展“互联网+食药监管”尝试,监管层的“触网”何时传导至产业层面也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