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还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的和谐稳定,我市开展专项整治,全力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
为保障市民舌尖上的安全,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的意见》等重要文件,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提升改造市区小餐饮单位经营环境,保障广大市民的餐桌饮食安全。
通过有效整治,2013至2016年,我市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市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达到创卫标准要求,完成小餐饮整治提升936家,餐饮行业量化分级率达92.6%,食品单位信息公示率96%,食品安全社会知晓率显著提高。
除了关注“餐桌”,我市还通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措施,规范了农贸市场卤制品、豆制品、酱腌菜等8类散装食品经营行为; 建立了乳制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内生鲜蔬菜、特大型餐饮单位食品及主要食品原辅材追溯系统; 实施了食用油最严“禁散”工作,从而使我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目前,我市已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全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县1个,省级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2个(奥康步行街、筷子巷),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单位4家,省级放心食堂3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