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食品小作坊火爆全国,各个地方的市民都争相模仿但都不知食品小经营店禁止加工哪些食品。
问:
食品小经营店禁止加工哪些食品?违者,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答:
《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禁止食品小经营店经营下列食品:
(一)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二)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
(三)国家和省食品监督行政部’l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违反规定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刁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予以警告,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刁注销备案证或者由原发证部门注销登记卡,食品生产经营者、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一)食品小作坊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
(二)食品小经营店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