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8月2日,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局机关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
中国食品网讯为进一步提升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8月2日,温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局机关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落实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会。县食药监局党组成员、稽查队队长宋永城出席会议。局稽查队、食品生产监管科工作人员,11个乡镇(街道)监管所负责人和辖区内88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宋永城队长在会上强调食品生产企业要自觉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有机构、有人员、有制度、有能力”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守法生产,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会议组织学习了《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暂行规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自查表》,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按照其中明确列出的76项内容逐项开展自查,进一步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切实规范食品原料采购、验证、生产加工的过程管理和出厂检验等行为。乡镇(街道)监管所要进一步明确监管思路,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督促食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地,强化企业自律,严抓企业诚信建设,坚持失信惩戒和诚信褒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