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政府网7月3日消息,刚刚印发的《关于加强食品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我国食品的阶段性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食品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决定》呈现不少新亮点,如食品首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职责延伸至乡镇和街道;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大力推行食品有奖举报等。
《决定》将食品首次纳入地方绩效考核,在有关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要求建立健全食品责任制,上级政府要对下级政府进行年度食品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食品事故的地方,在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评优创建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加快制定关于食品责任追究的具体规定,明确细化责任追究对象、方式、程序等,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决定》强调地方各级政府要把食品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切实加强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要认真分析评估本地区食品状况,加强工作指导,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解决影响本地区食品的重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细化、明确各级各类食品监管岗位的监管职责,主动防范、及早介入,使工作真正落实到基层,力争将各类风险隐患在萌芽阶段,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风险的底线。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在食品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