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花酸菜 百姓放心的五大理由
一、放心--小兴安岭绿色食品生产基地,的高山白菜,无农药残留,绿色无污染。
二、工艺放心--深山泉水腌制,三种以上菌种的发酵工艺,现代化发酵窖池四季恒温,质量。
三、生产放心--GMP规范生产,采用日本进的机械化全自动清洗、、切丝、包装设备,。
四、质量放心--ISO9001:2000质量认证,数字化质量跟踪检测,荣获绿色食品A级认证。
五、售后放心--严格的考核体系,健全的质量追溯体制,严格科学,真正放心。
与“翠花”合作 你将能够获得空前的自信力
作为企业----企业,绿色食品圣地,给你坚强的后盾和塌实的信心;
作为行业----青春的行业,充满希望的项目,给你无限前景和“钱”景;
作为品牌----品牌,黑龙江省商标,组合,金质服务,提升品牌和客户服务价值;
作为市场----拓展型大空间,大市场,可待开发的潜力项目,给你自由发挥的舞台,你演主角;
作为支持----后期提供强劲的执行力保障,广告和形象双向传播架构,更加自信。
作为商誉----淳朴的经商风格,通过翠花,你将重新认识绿色食品营销领域的诚信法则。
翠花食品区域 市场经销方式与结算方式
1、翠花集团在国内不设代理商,只在国内各一二级城市设立经销商,三级城市由各经销商辐射。
2、翠花集团与各地经销商的结算方式均为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我们将为你做到——(支持,样板工程等系统)
1、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2、完善的品牌管理系统。
3、完善的市场价格保护体系。
4、有利的科技后盾支持。
5、有力的销售队伍支持。
6、提供性的广告支持方案。
翠花食品经销商 资格评定考核
1、在各地区一、二级市场从事快速消费品行业3年以上。
2、有固定的人员、车辆、伞下网络。
3、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仓储条件。
4、在当地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5、有合法经营资格。
6、充足的市场运作资金。
7、接受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价格体系。
8、配合填写市场调研资料、提供反馈各类准确市场信息。
9、以服务消费者为核心任务,精诚合作。
10、积极配合公司的营销战略和广告攻势,全力协助宣传、推广、支持终端销售。
11、通路建设完备,确保价格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落实。
翠花集团 翠花食品年度销售政策
一、销售年度、月度的设定
翠花集团·翠花食品销售年度为上年度的12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11月30日止。
销售月度为每月1日起至每月末止。
二、销售渠道的设定
(一)销售渠道长度设定:
翠花集团->各地区经销商->各地区终端->用户
翠花集团->各地区经销商->用户
翠花集团->用户
(二)销售渠道宽度的设定:
以密集分销为始,以选择分销为终。
(三)返利的给付时间和方式
翠花集团年返利的给付时间为每个销售年度结束后下一个年度个月内完成;淡季返利的给付时间为每个销售结算月过后的下一个月10日之前完成。
翠花集团所有返利的给付方式为经销商提供返利税证明后转货款。如不提供退税证明,翠花集团将扣除17%税后转货款。
(四)返利协议的签署:
翠花集团与各地经销商的返利协议全部由翠花集团统一与各地经销商另行签订,前提是各地经销商必须已经与翠花集团签订年度经销合同。协议的签订时间规定在每一营销年度的2月1日之前,2月1日之后签订的返利协议,经集团确认后该返利政策仍然有效。
三、关于越区经销的处罚:
为了维护翠花集团和经销网络秩序,各地区经销商严禁越区经营。如查明经销商有窜货的主观故意,翠花集团将对该经销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的依据为双发签订的不窜货协议,处罚手段为扣除经商各种返利,情节严重的翠花集团将与之终止合同的履行。
1、常年法律顾问提供相关法律支持。
2、完善的品牌管理系统。
3、完善的市场价格保护体系。
4、有利的科技后盾支持。
5、有力的销售队伍支持。
6、提供性的广告支持方案。
翠花食品经销商 资格评定考核
1、在各地区一、二级市场从事快速消费品行业3年以上。
2、有固定的人员、车辆、伞下网络。
3、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仓储条件。
4、在当地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5、有合法经营资格。
6、充足的市场运作资金。
7、接受本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价格体系。
8、配合填写市场调研资料、提供反馈各类准确市场信息。
9、以服务消费者为核心任务,精诚合作。
10、积极配合公司的营销战略和广告攻势,全力协助宣传、推广、支持终端销售。
11、通路建设完备,确保价格控制体系的实施、执行、落实。
翠花集团 翠花食品年度销售政策
一、销售年度、月度的设定
翠花集团·翠花食品销售年度为上年度的12月1日起至下年度的11月30日止。
销售月度为每月1日起至每月末止。
二、销售渠道的设定
(一)销售渠道长度设定:
翠花集团->各地区经销商->各地区终端->用户
翠花集团->各地区经销商->用户
翠花集团->用户
(二)销售渠道宽度的设定:
以密集分销为始,以选择分销为终。
(三)返利的给付时间和方式
翠花集团年返利的给付时间为每个销售年度结束后下一个年度个月内完成;淡季返利的给付时间为每个销售结算月过后的下一个月10日之前完成。
翠花集团所有返利的给付方式为经销商提供返利税证明后转货款。如不提供退税证明,翠花集团将扣除17%税后转货款。
(四)返利协议的签署:
翠花集团与各地经销商的返利协议全部由翠花集团统一与各地经销商另行签订,前提是各地经销商必须已经与翠花集团签订年度经销合同。协议的签订时间规定在每一营销年度的2月1日之前,2月1日之后签订的返利协议,经集团确认后该返利政策仍然有效。
三、关于越区经销的处罚:
为了维护翠花集团和经销网络秩序,各地区经销商严禁越区经营。如查明经销商有窜货的主观故意,翠花集团将对该经销商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的依据为双发签订的不窜货协议,处罚手段为扣除经商各种返利,情节严重的翠花集团将与之终止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