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9月3日在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经核查,《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遗漏了一致行动人相关信息的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并完成减持计划的公告》中“三、其他相关说明”及《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中“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部分内容表述有误,现对上述遗漏信息及部分表述内容进行如下补充、更正:
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主要补充内容
1、“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补充一致行动人信息
补充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补充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黄作庆持有承运投资75%的股权,为承运投资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此黄作庆、承运投资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后,黄作庆先生、承运投资和天宝股份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