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酒护肝阿顺葛根茶招代理
2010-08-05 分类:代理信息 浏览量:946
公司简介:
韩国(香港)名仕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隶属于韩国名仕健康产业集团公司,是一家从事饮料、功能性饮料、功能性食品、生物提取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推广为一体的综合性集团公司。总部设在香港,在越南、日本均设有分支机构,并在亚洲、澳洲、欧洲及北美洲的20多个国家设有办事处,在郑州设立了大陆行销中心。
名仕集团现有科研人员200余人,其中博士学位36人,硕士学位109人,研究生学位80余人。实验室面积8000多平米,拥有世界上进的检验及提取设备,价值约900万美元,每年技术研发成果达数百项之多,每年创收6000多万美元,为世界各国生产型企业带来更高的生产利润。营销机构16家,销售人员3000余人,分别分布于韩国、香港、国内、东南亚、澳洲、欧洲等地区,年销售总值达30亿美元,净利润12亿美元。公司产品在国内以阿顺品牌为主,主要销售阿顺系列功能性饮料,给国内民众及社会带来更大的社会利益及经济效益。
产品简介:
葛根茶内含有人体需要的十多种氨基酸和十多种微量元素,其中钙、锌、磷的含量,葛茶所含的富硒元素,具有一定的功效。
招商政策:
一、经销商资格认定
1、 有强烈的合作意向。
2、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资金充足,企业运转良好。
4、 有固定营业场所,具物流能力。
5、 商业史上没有败诉案件。
6、 有稳定销售网络,具市场开拓能力。
7、 有的销售队伍。
8、 必须能完成集团认可的销售额和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及市场拓展目标。
9、 具食品行业经验,特别是饮料经营经验的企业或个人优先考虑。
二、合作方式
A、 省级区域市场:
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划分,总代理获得名仕集团代理授权后, 在其被授权的销售区域销售“阿顺”系列产品。
B、 中心城市市场:
以省会城市、经济发达的地级城市为主,代理商获得公司代理授权后 ,在其被授权的销售区域销售“阿顺”系列产品。
C、 区域市场:
以地级城市、经济发达的县级城市为主,代理商获得公司代理授权后,在其被授权的销售区域销售“阿顺”系列产品。
三、集团支持政策
名仕集团对签约总代理商执行如下几种支持政策:
1、终端促销支持——主要包括为期两年的——韩国“双飞”5日游、“G3笔记本”、“三星手机”、“再来一箱”、“再来一瓶”等奖项。综合中奖率高达25%。
2、物料支持——主要是指广告宣传品,如海报、吊旗、广告伞、广告服、纸杯、办公用品等。
3、业务支持——主要是指派驻业务人员,协助代理商开发市场。
4、商业支持——主要是指媒体广告费用、进店费、门头制作、台卡等。
四、年终返利政策
省级代理完成500万元的任务的奖励价值40万元的轿车一辆。
中心城市市场完成300万元的任务奖励价值20万元的轿车一辆。
地级区域市场完成100万元的任务奖励6万元轿车一辆。
返点的支付:→时间:在2011年1月10日前确认完成。
→支付方式:现金。
→返点有效期:返点确认后三个月内有效。
五、首批提货量:
省级代理单品1000件
中心城市市场单品800件
地级区域市场单品500件
首批提货或者二次提货达到以上规定数量的,享受所有支持,否则不予享受。
详细支持项目请致电联系集团大陆营销中心。
六、金收取:
省级代理3万元
中心城市市场2万元
地级区域市场1万元
在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后五个工作日内汇至指定帐户,否则合作协议视为无效。
七、运费、运输破损
由名仕集团承担到岸途中运费,市内运费由经销商自行承担。 经销商提货时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产品破损、被雨淋湿或短少,应要求承运单位出具证明,并凭证明在7日内向名仕集团提出调换或补充,否则,名仕集团不予承担责任。提货时经销商必须在回单上签字并将此回单保存半年以上,以便发生冲窜货时核对货单。如货单遗失,以名仕集团为准;经销商在收货时未见单,请立即与名仕集团联系,否则视为收到货单。经销商自发出订货单满半个月未收到货物的,应向名仕集团书面反馈,否则视为收到货物。
八、退换货
○因经销商经销过程中造成的破损品不退货。
○即期品双方协商解决,经销商必须在临近产品保质期3个月前通仕集团,否则名仕集团不协商处理,不予退换。
○合同终止,必须用名仕集团包装箱按品项包装好才能退货。
○换货只允许品种之间调换,所换货的产品必须用名仕集团包装箱按品种包装好,否则不予退换,生产日期以“先进先出”为主,调换货费用由经销商承担。
九、结算方式
一律按付款实际金额发货,款到发货,不得赊欠。
十、促销支持
逢5.1、10.1、元旦及其他重要节假日给予经销商一定的促销活动支持。
十一、广促品
经销商进货给予一定比例的广宣品,以配合经销商做产品推广活动。如:海报、宣传活页、茶杯、广告伞、广告衫等等。(每件配送海报一张,吊旗2张)。
十二、铺货率
上市个月经销商要完成其网络的60%的铺货率,3个月要达到90%的铺货率(铺货率达90%以上根据实际情况投放当地媒体广告,店铺面积在50平以上)。
十三、广告支持
经销商享有销售额3%的广告费用支持,广告费用指:媒体费用、促销品费用、促销活动费用、公益活动费用等形式,公司予以核实后凭发票报销,情况不符合实际不予以报销。2010年5月中旬投放央视媒体。
十四、拓展支持
中心城市市场首批进货达10万或季度销量达50万,集团在其辖区设置办事处协助其进行市场开拓,广告费用1万(分3个月支出)。达到首批提货量的地市级2人,省会及沿海城市3人,省代及直辖市5人,支持时间为三个月。
代理要求:
大陆行销中心:郑州市中州大道石化路交汇处
电 话:0371-63227606
传 真:0371-63227606
手 机:15516987020 (霍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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