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业务指导,轻工业联合会、食品工业协会、副食流通协会、保护消费者基金会、食品报社联合主办的“首届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于1月22日在钓鱼台国宾馆召开。
当今社会下,如何贯彻食品法,确保食品企业真正满足新形势下政府和百姓对食品标准的新要求,持续赢得管理者和消费者的赞誉与青睐,是所有食品企业需要共同面对的重大课题。此次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年会以“积极践行企业社会责任,尚德守法保障食品”为主题,深入研究探讨食品企业应当担负的社会责任,和各界精英共议如何进一步提升标准、完善制度,加强企业社会责任体系建设,促进食品行业社会责任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企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
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李健发表讲话,他指出,企业的社会性质要求企业在承担经济责任的同时还要承担社会责任,与自然环境、社会和员工和谐发展。企业是资源的消耗者,也是工业污染的源头,更应成为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的实施主体。李健表示,在所有的企业主体当中,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是重要的。一是食品直接关系到大众的生命;二是社会关注很高,一家企业出现问题会影响到整个食品业,影响关联性大。希望通过这个标准的完成和发布推动我国食品业健康发展。
本次年会上还发布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及企业食品百强。本次大会上发布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是基于标准IS026000的社会责任领域标准。
社科院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与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张永健发表讲话,他表示,由于与大众健康和食品关系紧密、社会关注度高及行业影响关联性强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在所有的企业主体中,食品类企业的社会责任尤为重要。食品企业由于其特殊的产品内容,在践行社会责任、保障食品方面有别于其他行业。
新修订的食品法明确企业是食品的责任人。要从根本上保障食品,就迫切需要食品企业加强诚信建设、履行社会责任,同时也是满足大众营养健康的需要。当前,我国居民已经从吃饱转向吃好,以食品为红线,在此基础上追求食品的营养健康,既是食品企业应尽的责任,也是未来食品企业创造更好经济效益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