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规范肉制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有效肉制品质量隐患,5月22日下午,我会会同与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瑞安市畜牧兽医局在华侨饭店四楼会议室召开肉制品分会企业食品质量约谈会。我市肉制品生产企业共计44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我会蔡金友主持。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蔡瑞春科长首先就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改革有关情况做了说明。我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已挂牌成立,它整合了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责,并划入质监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责,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药品实施统一监管。与以往食品监管相比,此次机构改革打破了分段管理的格局,打通了食品的生产、流通和餐饮等原有多头监管的环节,理顺了市场监管体制,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其次,他通报了我市2013年下半年与2014年上半年肉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本次共抽查128个批次产品,7个批次不合格,总体抽查合格率为94.5%。针对不合格项目,分析其主要原因为:一是金黄色葡萄球菌超标,主要是采购原料肉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或产品加工环节受到污染;二是亚硝酸盐超标,主要是肉品腌制时间过长;三是菌落总数与大肠菌群超标,主要生产环境卫生条件达不到要求或不按规程进行操作,产品受到污染。同时,他详细分析了出现不合格项主要原因。此外,他就我市肉制品行业在监督抽查和日常巡查中产品质量存在共性问题,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与分析并提出了整改要求。一是认证与日常监管严重脱节,要求企业保持厂区环境干净整洁,规范生产;二是原辅料进货把关不严未对原辅材料的进货进行有效验证,记录不完整甚至无记录。要求企业做好原、辅料验货把关,要认真查验原辅料相关证明文件,并真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三是回收食品与食品废气物管理不规范。要求企业做到“四个百分百”,即百分百建立制度与台账;百分百签订购销合同;回收食品百销毁;销毁时确保两个人员百分百在场并做好记录;四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混乱。要求企业按照GB 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不能非法添加,也不能超范围或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五是出厂检验设备形同虚设,出厂不检验或者不规范。要求企业加强出厂检验工作,以从源头上杜绝隐患,保障食品。六是食品标签管理不规范。要求企业对照GB28050和GB7718相关要求,规范标签标识,做好标签清查工作。
会上,瑞安市畜牧兽医局卫生监督所杨继强科长首先通报了我市开展肉制品监督抽查有关情况。根据省、市“百日严打”部署,于5月20-30日期间温州市动物卫生监督等有关部门将开展全市动物卫生夏季联合执法对口检查,深入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诊疗和动物产品生产、经营、加工、储存、运输等领域,坚决打击收购、储藏、销售病死猪肉等违法行为。同时,他强调了在监管督查情况中肉品加工与经营过程存在的问题,主要存在台帐不规范、备案单填写不规范、无检疫合格证明、没有出具分销单等问题。同时,他结合相关法律条文,对处罚规定作了详细说明。,他要求与会企业对照问题,落实质量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我会蔡金友在约谈会上强调指出,企业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人,食品企业一定要落实质量责任,企业要对产品负责、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食品企业搞一定要产品质量。他要求与会企业要做到四点:是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好进货关,要认真查验原料相关证明文件,肉的来源要有“三证”,真实记录进货查验情况;第二是要严格把好生产现场关,要严格按照卫生要求和规范要求管理好生产现场,要严格按照生产工艺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第三是要规范产品的运输、贮存,防止在运输、贮存环节中变质出问题。四是要立即开展自查,重点是查明有没有来历不明的肉制品,切实质量隐患。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沈安刚副局长做作重要讲话,要求与会企业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经济效益与产品质量关系。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根本,是取得经济效益的前提。如果一个企业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中心,在生产过程中粗制滥造、以次充好,不顾信誉,这样的企业是不会长久的。只有以质取胜,诚信经营,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才能引得信誉与商机,获取的经济效益。二是处理好近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大多数食品企业把经营重点关注在短期利益方面,而忽视了企业长期发展必须考虑的因素,甚至有些企业为了缓解短期的生存压力而牺牲企业长期发展,这是极不明智的选择。企业要想真正的理顺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之间的关系,必须通过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增加投入、加强企业管理、增强对员工的培训等方式实现。三是处理好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企业必须在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努力创造的企业效益,争取达到两个效益的和谐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