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企业法定代表人落实法律法规自觉性,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产品质量,7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与我会在市委党校多功能厅联合举办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培训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沈安刚、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蔡瑞春、各基层站所食品生产分管领导、我会蔡金友及全市20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参加了此次培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蔡瑞春主持。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蔡瑞春首先介绍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的有关要求。他说,按照《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的要求,每个企业必须要开展主体责任自查工作,并提供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基层监管人员要对自查报告进行书面检查和现场抽查。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作为食品质量的责任人,应该认识生产的重要性,要严格对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整改,并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供自查报告。
温州市粮油监测站原站长、我会食品专家委员会名誉主任黄光华同志就《浙江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试行)》的内容进行了学习与宣贯,并对企业如何填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作了详细讲解。他希望各企业负责人要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自查自纠工作,特别是在原、辅料进厂环节、生产过程控制环节、食品出厂检验环节、不合格食品处理环节等环节严格把关,真正将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蔡金友就开展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向与会会员企业提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思想要高度统一到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上来,提高认识,有始有终地深入开展此次活动。二是要加强学习。按照黄站长培训要求内容,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加深逐条逐项内容的理解。三是抓好落实。企业要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把这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沈安刚指出,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自查报告规定的有关要求,是进一步推动我市食品行业良性发展、保障市民餐桌的重要举措。沈安刚副局长对二个问题做了相应解读。一是为什么要实施主体责任自查制度。这不仅是顶层设计的需要,也是食品生产企业现实的需要,更是保障生产的必要。二是如何落实主体责任自查制度。近期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非法加工销售过期、变质肉制品的案例说明,当前食品形势依旧严峻。这就要求执法部门继续对食品犯罪施行高压政策,进一步加大执法和打击力度,抬升企业食品犯罪的违法成本。要求企业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责任人的意识,加强防范意识,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从源头上把好食品的质量关。他希望企业要不断改良工艺和改善生产设备来降低生产成本,通过公平竞争,不断开拓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