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
省绿色食品协会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教化街98号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501会议室召开了今年的第二次会长办公会,在哈的6位正副会长、4位正副到会,参会人数符合协会章程规定。这次会议是落实4月12日会长办公会精神,强化服务职能的一次会议。会议讨论通过了《绿色(有机)食品推荐产品管理办法》(暂行办法),并决定在全省绿色(有机)食品企业范围内组织实施。
钟雨亭会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说:省协会开展绿色(有机)食品推荐产品工作,是4月12日会长办公会提出的工作重心转移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推荐产品工作,深化“为企业服务、为会员服务、为政府服务”的宗旨,帮助企业提高诚信度,树立品牌公信力。省协会为了贯彻落实4月12日会议精神,开展推荐产品工作,广泛进行调研,组织人员赴北京、沈阳进行考察,与绿色食品协会、辽宁省绿色食品协会的领导、专家进行座谈,探讨绿色(有机)食品推荐产品工作的实施模式以及技术和管理问题。省协会秘书处根据我省绿色食品产业发展规模和实际,研究制定了《绿色(有机)食品推荐产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于 5月27日专门邀请了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省农垦总局、省农科教中心的11位专家进行论证。各位专家肯定了 “办法”的定位和具体内容,对推荐程序、组织管理和技术服务提出了具有指导性建议。为此,省协会成立了推荐产品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专门负责推荐产品工作,并在“办法”中对其职责和服务管理职能做了规定。通过调研、论证,形成了“办法”的讨论稿,现交由各位副会长讨论通过。 协会秘书处的同志解读了《推荐产品管理办法》的内容,与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省农产品质量监管局、省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省农科教中心、省农垦总局、哈尔滨绿色食品协会等副会长单位的代表作了重点发言。大家一致认为:4月12日会长办公会是省协会深化服务职能的重要转折点,开展推荐产品工作,是会议决定并通过的议题,这部“办法”是落实这次会议精神的结晶。“办法”中详细概述了推荐产品的宗旨、依据、目的、作用以及相关的技术内容,应用性很强。省协会把工作重心向绿色食品产业开发方向转移,是由绿色农业理论研究向绿色食品产业开发迈出的重要步伐,多年的绿色农业理论研究,形成的绿色食品理论基本框架,对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以其雄厚的技术力量,较强的组织协调以及服务能力,开展推荐产品工作会给全省的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开辟一条新的市场流通渠道,为企业搭建展示平台,提高企业地位和品牌的影响力。会议一致通过了《推荐产品管理办法》。
会议决定积极推进推荐产品工作,对工作的组织实施做了部署。一是举办 “绿色食品推荐产品”培训班。组织全省县级以上绿办、绿色(有机)食品企业负责人参加,掌握“推荐产品”工作的程序和相关技术要求,迅速展开推荐产品工作;二是搞好推介。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推荐产品”的意义和目的,加强与绿色(有机)食品企业和省协会会员单位的沟通和联系,扩大推荐产品范围;三是争取进入“哈洽会”宣传和展示推荐产品。“哈洽会”期间,对获得推荐的产品设立专柜进行展示,发放宣传品,积极宣传推介推荐产品。
钟会长作了会议总结,要求各副会长单位积极做好推荐产品工作,通过推荐产品工作,提高我省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影响力,帮助企业提高诚信度,深化省协会为企业、为会员、为政府服务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