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2月5日电自己的产品已经拿到了国家的节水产品认证,如果要在深圳市场作为节水型产品推广,是否还要重新经过市水务部门组织的评选和认证?此次评选是否收费?昨天,市水务局、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节水型城市创建要求以及《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即使通过了国家节水型产品认证,此次仍需要参加深圳水务部门组织的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评选,才能在深圳市场上作为节水型产品使用。同时,作为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具体内容,此次评选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目的只是规范深圳节水产品市场,为深圳节水做贡献。
深圳节水型产品必须认证
据市节水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深圳市将于今年年底出台首批《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以此引导和鼓励用水单位和居民使用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
针对部分企业疑惑,这位负责人指出,按照《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以及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有关要求,必须进行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评选,即使已通过国家节水型产品认证,如要在深圳市场作为节水型产品销售,也必须重新认证。
据了解,《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生产、销售和或使用国家、省、市明令淘汰的技术落后、耗水量高的工艺、设备和产品。第三十六条规定:市水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鼓励单位用户和居民生活用户采用或者使用前款名录所列节水型工艺、设备和器具。同时,深圳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技术考核指标中,也要求节水器具普及率需达到。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次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名录征集评选中,之所以要求已经通过国家节水产品认证的依然重新认证,主要因为国家节水产品类认证只是从技术层面给予认证,缺乏服务和市场使用效果的跟踪和监管,这样做也是为了确保节水工艺、设备、器具能够确实投入市场使用并且质量稳定可靠,有正常批量生产器具的充足能力,并且在深圳市场设有销售公司或代理商,投入使用后达到既定的节水效果。
据了解,加强节约用水的相应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已重新修订,力争明年上半年出台,届时,有望对新建建设项目加强监管,要求强制使用每年征集评选出的深圳市节水型工艺、设备、器具各录中的产品,否则该建设项目的用水节水评估报告将不予以通过,直接影响到项目报建能否继续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