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食品法》宣贯活动(北京站)启动动员会

2017-10-195888.TV 食品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新《食品法》,发挥各级餐饮行业组织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餐饮企业食品管理能力, 7月22日,北京烹饪协会与烹饪协会联合主办的“餐饮业新《食品法》宣贯活动(北京站)启动动员会”在凤凰苏源大厦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地区不同业态的百余家餐饮企业的食品管理者聆听了本次宣贯。北京烹饪协会云程会长,烹饪协会乔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管理处刘国斌处长,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何计国副教授等领导和专家出席会议,分别从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方面对新的食品法进行了多角度的解读。

北京烹饪协会云程会长发言中指出:北京烹饪协会对北京地区餐饮行业学习贯彻新的《食品法》作出重要决定:要求餐饮企业要强化“四个责任”,即社会责任、法律责任、企业责任和道德责任。牢固树立食品是“经营之本”的重要意识,倡导企业严格把控原材料采购环节,通过定点采购或建立健全可追溯制度等多种手段,从源头切实保障企业食品管控。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管理处刘国斌处长从食品监管角度解读了新法重点条款,强调十八届三中全会将食品定位为公共管理的范畴,此次食品法的修订内容突出了四个“严”,即严谨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惩戒;严肃的追责。餐饮企业应认真学习新法中与之相对应的责任、权利及义务要求,同时还要熟悉掌握各地方食品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

烹饪协会乔杰讲话中指出:餐饮企业作为整个产业链的服务终端,要加强行业自律,把食品这个“天大的事情”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要坚守诚信经营的底线,不折不扣地执行《食品法》的各项规定,认真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依法经营的各项义务。同时也要加强与餐饮上游产业链的合作,搭建餐饮业食品和原材料的采购追溯体系,实现各环节实时、动态监测,确保“从农田到餐桌”的“舌尖上的”全过程管控。

农大何计国副教授从食品供应链的管理的角度分析餐饮企业经营中的关键控制点时强调,餐饮业食品问题除了缺失诚信的人为因素外,其主要诱因为微生物、寄生虫、所导致,对于餐饮企业自制凉菜、生食海产品、自制豆制品、自制盒饭等高风险环节要强化风险管控意识,可指定专人进行管理,不要因为一时疏忽,使企业自身蒙受名誉及经济的双重损失。 会后餐饮业代表们纷纷表示,此次宣贯活动使企业非常 “解渴”,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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