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局、北京市发改委就酒店餐饮行业开展营改增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到协会开展调研。饭店协会行业发展部、行业税务及财务专家向发改委有关领导介绍了行业实际情况、集团营改增后价格体系、行业无法取得的进项发票等具体问题。发改委领导表示,希望饭店协会勇于作为,积极代表行业反映诉求,国家政策的制定中将考虑企业实际困难,并要求协会尽快将行业营改增中的实际困难汇总以书面形式上报发改委。发改委将选择有共性、企业较困难的问题上报。
4月30日,发改委发布《规范酒店业价格行为提醒书》,要求酒店规范经营行为,加强价格自律,依法,不得以“营改增”为借口,哄抬价格。提醒书中特别提醒各酒店不能: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扣;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诱导消费者;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采用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依据;低价揽客高价结算;提供服务或者销售商品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