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中的百姓心声

2012-09-175888.TV 食品协会

    这么多年来,为什么关于食品的信息从没有断过。面对此种状况,我们不仅会发出疑问:为何生活水平上去了却仍然会有这么多的食品问题?
    许多国家的发展历程表明,一个国家的食品水平与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密切相关。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也处于从保障食品供应转向保障食品的进程中。这个阶段,食品问题往往多发易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食品产业小、散、乱突出。我国是食品生产消费大国,食品生产经营者有1000多万户。但产业素质总体较低,80%以上是10人以下的作坊式小企业,还有2亿多农产品种植养殖户。如生猪养殖,美国养猪户数为7万,而我国有6700万。生产经营者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不仅自身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弱,也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与其他行业相比,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据统计,我国从事农产品生产的3.4亿人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约占40%;食品工业和餐饮行业1600万从业人员中,85%以上是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业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技能,加大了违法违规的概率。
    违法犯罪成本过低。“法不足畏”,往往使一些人逐利而往、知法犯法。如对不法企业的经济处罚,2011年以前上限为“货值金额十倍以下”或“十万元以下”罚款。2010年查处一起案件时,违法企业总经理叫嚣:“多判我三年就出来了。”同年另一起“窝案”中,有超过20%的涉案人员属于再犯。
    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与食品严峻形势相比,监管执法存在“短板”。如多头管理体制,容易产生“人人都管事、事事无人管”的监管盲区。监管人手不够,执法装备匮乏,“眼观目测”难以发现隐患。标准、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技术体系还不完善,很难实现事前防范、科学管理。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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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心声
    “食”字下面是“良”字,人无良心不为食,食品生产必须是个良心活。
    食品违法犯罪天良丧尽,国家应该实行严刑峻法,使其倾家荡产,真正让不法分子不敢犯法、犯不起法。
    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感重要。一旦责任感缺失,你生产的“毒豆芽”害了他人,他推销的“地沟油”也有可能伤到你,就会导致害人害己的“恶性循环”。
    只有严格监管好企业的“出口”,老百姓才能放心地“入口”。
    监管部门不仅要“主动作为”,更要“科学作为”,改进协调机制,提升技术手段,与时俱进地完善食品检测标准,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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