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龙井维权事件的反思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2018-07-035888.TV 食品协会

近期,随着西湖龙井维权事件的持续发酵,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茶行业的热议。5月31日,为维护行业稳定和加强茶企茶商的法律意识,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在广州联合举办主题为“地理标志的保护和行业秩序的规范——西湖龙井维权事件的反思”的研讨会,对“西湖龙井维权”事件进行剖析,进一步普及法律常识,向社会各界传递正向信息。

西湖龙井维权事件的反思研讨会在广州举行

本次研讨会邀请了法律界专家、知识产权及地理标志保护研究学者、茶行业协会领导出席,包括华南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博士张云、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主任牟晋军、中山大学人类学博士叶琳、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会长蔡金华、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张黎明、广州茶文化促进会会长黄波、佛山市茶叶流通协会张国锋等,广州茶叶市场、茶商代表以及媒体一同出席会议,为名茶地理商标的保护献计献策,共同促进茶产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现场气氛热烈,专家学者们的智慧碰撞,令现场听众对地理标志的保护以及知识产权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互动研讨环节,纷纷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

张黎明首先阐述了召开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她说:“随着近年来我国茶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越来越受到产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打造区域性的茶叶公共品牌,对提升产品竞争力,增强品牌效应,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一种方式,地理标志的取得无疑对当地名茶的发展会起到促进作用。但是对拥有地理标志知识产权的单位,对外应该怎么样宣传、落实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知识产权的所有者,不能片面地把它当做一个生财工具,无视道德和法律的约束,因为这样对整个茶行业、社会来说,都不是一件好事。这次“西湖龙井”维权事件中出现的各种不规范现象明显引起了行业内外的极大不满,给尚处于初级阶段的茶产业带来了严重的“不和谐”影响。由于的农产品特别是茶叶区域公共品牌的建设起步相对较晚,可以说还在逐歩完善,因此,需要时间去做广泛深入的宣传和普及工作,使广大的农户、商家和销费者对茶叶的知识产权和地理标志保护形成比较清楚的认识,这样才能达到真正的自觉遵守和有效维护的目的。为了西湖龙井茶的长远发展,为了名茶的有效保护,为茶行业的繁荣兴盛,呼吁各方进行公平对话。

黄波就“西湖龙井”维权事件在广东的情况作了通报。自去年以来,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陆续收到不少会员单位的求助,反映“西湖龙井”商标系列维权行动过程中存在的种种不当之处。同时,据他们了解,近百商家负责人频频聚会商讨以各种方式抵制西湖龙井“钓鱼式打假”行动。为此,他们对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深感事态严重,恐引致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多次主动与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联系,试图通过磋商找到一个妥善解决问题的方式,但一直未能得到杭州西湖龙井茶产业协会的积极回应。广东省茶业行业协会、广东省茶文化促进会尊重杭州市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所拥有的合法权益,支持其通过正当途径进行维权,但从众多涉案商户所反映的情况来看,此次维权行动在具体操作层面已超越了道德层面的界限,利益的驱使导致“维权打假”本末倒置,大规模流水般取证手段导致乱象丛生,威逼利诱的私了屡见不鲜。不仅起不到震慑侵权之作用,而且大大降低了西湖龙井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在众多茶商心目中的美誉度。

叶琳对龙井茶原产地文化地理空间的生产有过深入的研究,她深入分析了原产地保护政策以及情、理相悖的现实困境。她觉得,原产地概念不仅属于自然地理范畴,更是具有文化地理属性,原产地保护既要保护商标,更要保护品质。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力量可以生产出不同范围的原产地地理空间。目前龙井茶的原产地范围多重界定,显示了制定者的一种焦虑。

张云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方面的教学研究,他发现,目前社会上存在着大量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既有因对知识产权缺乏了解而引起的,也有因滥用知识产权而引起的,而后者更应该引起社会的关注。实践中,一般都是把行使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导致的违反反垄断法而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认定为地理标志滥用行为,其要件就是滥用权利的行为排除或限制了市场竞争,扰乱了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所以,滥用地理标志是违反反垄断法的违法行为。

牟晋军指出,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依法是应当受到保护的,但维权必须建立在尊重客观事实、合理合法的基础之上,否则就可能失去正当性,甚至从正义的维权行为蜕变为应当受到谴责的加害行为。他觉得之所以会导致大量茶商的集体抵制西湖龙井维权,其根源在于可能在以下两个方面存在瑕疵:其一,西湖龙井代理人取证的方式。其二,公证取证的过程。举例来说,根据部分茶商的不完全统计,从公证时间来看,仅6月3日当天,同一公证员就完成了海珠区、番禺区15家茶商的侵权公证,这种效率高得难免让茶商们产生疑惑。

这些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批量维权的情形大量出现,这是与我国在知识产权方面由乱到治转变过程中的阶段性特点相适应的。他希望借这个机会,提醒广大的权利人、代理律师,维权,无论是在目的方面还是方式方法方面,一定要以合理合法为前提,要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不要从维权方转变成加害方,甚至导致法律的追究。

他还强调,“西湖龙井”的这次维权行动虽然存在诸多值得质疑的地方,但也给茶商们敲响了警钟。在知识产权保护日趋受到重视的大背景下,建议广大茶商们从严格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做起,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不做主动侵权的事情,同时也要防范因他人的违法行为或自身疏忽导致的被动侵权行为的发生。

一个品牌的正面形象塑造,从来都不是生产者能独立完成的,它更多地需要广大业内人士的认可和宣传,更多地需要广大经销商群体的推广和引导。反之,如果某个区域的业内人士集体不认可,再良好的品牌形象也会大打折扣,这样的教训在茶行业也屡见不鲜。

“今天发生的杭州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和广东茶商的摩擦,源自于一是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宣传不够,取证手法存在诸多值得质疑的地方,二是茶商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认识还不到位。出于维护行业秩序和促进市场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的目的,我们支持推动行业规范化、化的正当维权行为。期待西湖区龙井茶产业协会基于华南市场消费实况,以及此次维权行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与各方行业协会真诚磋商,商议出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西湖龙井茶产业持续发展的合理解决方案。”张黎明总结道,她呼吁各行业协会应该加强自律,把更多精力放在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上。

研讨会的互动环节非常激烈,参会人员积极发言,碰撞观点,专家们针对现行法律法规的疑惑一一解答。有茶商问到,西湖龙井维权在广州如此进行,如果其他茶产地的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拥有者也仿效类似的行动,那么茶叶经营者应该如何应对?对尚处初级阶段的茶产业会造成那些影响?现场的专家表示,原产地保护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打造品牌,促进产业升级是有积极意义的,按照我国现行法律,地理标志拥有者的合法权益也是应该得到保护的。但是,从西湖龙井在广州维权的过程来看,有权力滥用之嫌,即以合法的形式掩盖其不正当的目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目前在我国,无论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层面来看,都还处于初级阶段,地理标志拥有者自身对地理标志的管理还比较混乱,地理标志的运用、管理水平,与国外还有明显差距;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必要的市场宣传工作也普遍做得很不够,而且地理标志的产地源头本身存在诸多乱象,在此种情况下,采取这种突然袭击式的批量维权,特别是在取证过程中又涉及使用了一些不当的方式,难免会让相关茶商产生“不教而诛”的感觉,从市场反应的角度来看可能非但不能起到弘扬地理标志保护制度的正向作用,反而引致市场主体对这一制度的反感和恐惧。从茶叶经营者的角度来讲,法律制度无论是否还有缺陷,只要其是有效的,还是应当积极遵守,在日常经营中,一定要注意合法、诚信经营,从正规的渠道进货,注意审核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知识产权情况、取得进货凭证,在销售过程中注意保持货品包装的原样,不要擅自更换包装,发票开具要注意与所销售产品名称一致。一旦被诉侵权,应当在律师的指导下尽快收集、固定相关证据,积极应诉,以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一个地理标志品牌的创立,往往是几代人努力的结果,地理标志的保护和管理需要生产者、经营者和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渐规范。在地理标志保护中发生的这些问题应当引起立法者、司法者、权利人等各方的足够重视,共同为地理标志产品的销售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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