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加强肉类产业科技标准建设,建立科技研发和标准制修订人才队伍,经我会研究决定,正式成立肉类协会科技标准委员会。请各相关单位推荐科技标准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作为肉类协会科技标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具体如下:
一、肉类协会科技标准委员会基本工作职责
1、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肉类行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2、根据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原则,提出肉类行业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制修订建议。
3、参与制修订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工作及相关的科研工作。
4、国家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的跟踪评价工作。
5、肉类协会团体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团体标准制修订年度计划及长远规划。
6、组织肉类协会团体标准送审稿的审定工作。定期复审已发布的团体标准,提出修订、补充、废止或继续执行的意见。
7、负责已颁布团体标准实施的宣讲、解释工作,以及标准配标识的管理工作。
8、做好肉类行业法规、标准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