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会的会员为单位会员:凡从事罐头食品工业加工(包括水煮笋加工、包装容器、空罐制造、包装材料)、经营并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包括总厂下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厂),以及为本行业服务的有关科研、设计、教育等有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一)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协会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3.在本协会的业务、技术、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入会的程序:
1.递交入会申请书;
2.经理事会讨论通过;
3.由理事会授权的秘书处发给会员证。
(三)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有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3.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4.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协会决议;
2.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
3.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4.及时向本协会报告生产、经营等统计报表;
5.按规定交纳会费;
6.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会员如连续一年不缴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