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限奶令修订修订想改很难 或将在一年后撤销

2013-04-275888.TV 食品协会
    近段时间,新修订的奶粉限购令条款被提交至香港立法会表决,但据记者获悉,由于此次会议人数不足导致“流会”,旧版法例继续自动生效,各项修订案没机会表决,连港府早前提出修改奶粉定义方便海关执法,以及每半年检讨“限奶令”等建议也无法落实。 
    “配方粉”定义不清惹误扣争议记者了解到,从今年3月1日起,香港实施奶粉限购,离开香港的16岁以上的人,每人每天多只能携带两罐奶粉。这项规定实施近两个月以来,不但有人拍手叫好认为打击了倒卖奶粉的“水客”,也有人提出“限奶令”已致奶粉代购 价格“水涨船高”,更是引发英国、荷兰等国家针对华人发布了奶粉限购令。而此“限奶令”被诟病的是,由于对配方奶粉定义不清以及执行上的失误,之前海关曾数次发生错抓携带奶米粉游客的误会,令此法例争议不绝。 
    记者在香港海关官方网站上发现,关于《携带婴幼儿食用配方粉出境规定》(即上指的“限奶令”)的内容中有一条为“配方粉”的定义,“配方粉”指符合以下描述的粉状物质,即供或看似是供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食用。是或看似是粉状的奶或类似奶的物质,用以满足年龄未满36个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营养需要。依据网页显示内容,这些为2013年3月13日修订,但随后就发生了数起内地游客携带成人粉或奶米粉被扣的争执。 
    所以这些争议,香港立法会的议员们对此限奶令也有所保留,据香港媒体报道,多名议员都分别提出了修订的方案,有的 议员建议收窄条例中关于配方奶粉的定义,有的议员则建议在现行条例中限制36个月或以下的婴儿用奶粉改为12个月以下。因为此限奶令采取的是先订立后审议的模式,所以立法会审议决定了政府是否可以继续实施此“限奶令”,然而前几日有媒体报道表示,因为此次会议人数不足导致“流会”,旧版法例继续生效。 
    还有香港政务人士表示,希望设定该条例的终止生效日期,而这也需要再度修订“限奶令”。对此,香港食物及卫生局常任黎陈芷娟表示,限制奶粉措施是必须政策,奶粉短缺问题的确于农历新年前后存在,当局会继续与奶粉商商讨如何完善供应链,政府会观察未来“水货高峰期”,即是黄金周及农历新年前后市场上的奶粉供应,所以政府少一年后,才会考虑是否取消相关法例 。 
    香港特区政府食物及卫生局局长高永文则表示,预计将在“五一”黄金周前,约见主要的婴幼儿配方粉供应商及零售商代表,探讨如何完善供应奶粉的机制,以及若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伴随着游客激增带来的奶粉需求增加,业界如何确保增加的需求。为了确保执法准确性,香港方面还将对执法人员展开培训,具体内容包括帮助执法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已纳入规管范围内等。“海关人员或前线人员可参考产品说明、包装上的标签、使用者的指示,或包装上的图片等以做出判断。”高永文表示。
    您留言,我回电,快速找产品!

    *验证码:

    我已阅读并同意《火爆食品招商网代理商服务条款》

    温馨提醒:找产品,多留言,多咨询降低投资风险!为保障您的利益,建议先考察,再合作!

    客服中心

    客服中心

    【长按指纹】识别图中二维码
      或搜索公众号hb5888tv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