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大对于各种大包装乳粉的进口管理

2013-10-105888.TV 食品协会
    近年来随着国内的乳制品行业市场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各种进口乳制品产品也都纷纷走进国内市场中,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网站消息,质检总局今日发布公告,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小零售包装中。
    公告显示,对华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境外生产企业应按照《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2号)、《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质检总局令第145号)及《质检总局关于公布〈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的公告》(质检总局公告2013年第62号)的规定,办理注册。自2014年5月1日起,未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不允许进口。
    公告要求,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报检日期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小零售包装中。
    加大对于进口乳制品以及乳粉的管理制度提升将在更多的方面为推动国内的乳制品行业市场发展提供更好的。自2014年4月1日起,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已直接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公告所称婴幼儿配方乳粉指婴儿配方乳粉、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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