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奶农都是自愿自发组成合作社进行投资,拥有乳品公司,一体化控制乳制品加工和销售环节。合作社的领导由奶农投票选举产生,乳品公司的职业经理人由奶农代表组成的薪酬委员会任免。在这些国家,奶农是整个产业链的老板,占有全产业链的利润。
前段时间,复旦大学举办“产业链自律与食品”研讨会,与会专家认为,以适度规模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合作社一体化”产业链组织模式,是世界发达国家乳制品产业的主流模式,有助解锁乳品困局。
有关资料显示,世界的6家乳制品公司,有3家属于合作社一体化模式,破解了如何提高奶农收入的难题。例如,2012年,世界乳品巨头菲仕兰坎皮纳公司销售收入103亿欧元,净利润2.74亿欧元。该公司净利润的50%,通过合作社分给19000余名会员奶农。
在该合作社,一个饲养85头奶牛的中等规模家庭农场净收入达到6.4万欧元。其中销售原奶的利润占79.6%;从乳品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债券分红、债券利息占20.4%。荷兰奶农收入达到当地中产阶级水平。
合作社一体化模式突破了乳制品监管之困。与会专家认为,我国食品的监管模式是自上而下的,政府、企业的少数监管人员管不住成千上万的奶农。在合作社一体化模式中,奶农、合作社组织、公司职业经理人构成了全产业链自律的铁三角关系。绝大多数守法经营的奶农和公司职业经理人为了共同的利益,要求合作社严厉处罚少数质量不达标的奶农。
复旦大学企业管理系主任苏勇教授表示,国内奶农可以借鉴普遍经验和主流模式,建立劳动者积极参与的全产业链食品自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劳动者不再只是被监管、被处罚的对象,而是具有话语权、问责权的主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