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时有发生的食品事件让每一个消费者都十分担忧,特别是对于奶粉市场来说,奶粉的关乎着每个家长的心情,近日,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规定,婴幼儿配方乳企应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记录消费者联络方式等信息。同时,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

另外,据公告中提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落实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做好对采购的不合格食品原辅材料等的处理记录以及不合格产品的处理记录。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认真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先行赔偿责任,做好消费者投诉的处理记录,包括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
此外,公告指出,今后食药监管理部门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应当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根据需要可聘请技术专家参与检查工作,并可邀请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媒体记者等现场视察、观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