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将被规范管理 产品必须标明不能代替

2015-06-105888.TV 食品协会

    新修订的《食品法》一经出台就被称为史上严,并且将于今年10月1号开始施行。新的食品法中明确指出,保健食品的说明书中必须声明“不能替代”。

    保健品乱象由来已久,不少保健品的广告夸夸其谈。在朋友圈中火起来的纳豆、玛卡和酵素等保健品在宣传的时候将保健品和药品混为一谈,号称具有神奇疗效。还有不少保健品标注不清。针对这一现象,新的食品法规定,保健品必须注明“不能替代”。进口保健食品的预包装上必须贴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标示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要求,没有相关标签或标注不合规定是不能进口的。进口保健品还必须有卫生许可证。

    保健品都需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或者卫生部的批准注册,并且取得注册证号,消费者们在购买保健品的时候需要看清楚产品的注册证号、认准“蓝帽子”标志,进口的产品也不例外。
    特别提醒消费者们,网购保健品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在正规渠道购买才有,价格过低的就不要购买了。有调查发现,网上购买的某保健产品有一半是假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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