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15年食品风险交流研讨会”在京举行。此次会议是由国家食药监总局主办的,旨在让各利益相关方围绕食品风险及其相关因素交换信息、意见和看法。研讨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监三司副司长陈少洲表示,“风险交流强调对话和合作,做好风险交流工作,仅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工作力量是不够的,企业、行业、媒体组织、科研院校、技术机构、消费者代表也应积极发挥各自的主体作用。”

陈少洲说,“食品风险交流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根据新修订的《食品法》的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风险交流工作的主体之一,应发挥主体作用。”
针对企业主动开展风险交流的情况,陈少洲有些担忧“目前,有些企业主观沟通、交流的意愿不强,有些企业开展应对风险交流的方式、方法不妥,甚至有些企业还存在单打独斗的现象。如何让企业在开展风险交流方面变被动为主动、化消极为积极,这是目前摆在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
“目前,食品产业处于艰难的转型期,食品与环境问题是食品企业未来发展的两大‘命门’”,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理事长孟素荷在发言中认为,在涉农企业是高危群体,食品事件呈现出边际化特征,食品造假、食品原料输入性风险加大、企业忽视风险交流及科普等问题是目前食品的主要风险。

研讨会上,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业务部主任阮光锋提出,应发挥第三发平台在食品风险交流中的作用,建立在公众心目中有权威性、有信誉、负责任的第三方平台协作机制,这样不仅有利于正确舆论导向,降低媒体不实不科学的舆论误导,同时,也减少个别人借机炒作食品事件。与会各方一致认为,要打造的饮食环境,一方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需要加强风险管理、加大员工培训;另一方面,政府、行业、学术界、质检应尽快搭建风险交流平台,传播食品知识,促进科学监督;同时,企业、政府部门、媒体应加强与公众沟通,及时客观积极地应对食品事件,真正达到食品社会共治。
食品涉及民生,如何打造健康的餐饮环境不仅是广大消费者的诉求,同时也是相关企业、政府部门需要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