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理解《食品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终产品的日期”的含义,落实我会下发的“关于肉制品企业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通知”(温食协【2012】21号)文件要求,我会和温州广电集团“科林热线”栏目组、市消保委三家单位,联合于12月14日在温州广电中心举行“温州肉制品企业生产日期标注座谈会”。参加会议的有我市一定规模、有品牌的肉制品企业负责人12人,并邀请了专家(陈显群、黄光华)、市经信委行业处(林晓雷副处长)、市质监局食品处(徐文达处长)等有关人员共20多人。协会王彩英主持了会议。
会上,各企业把自己单位的食品生产日期标注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并根据标准和协会的《通知》要求谈了感想。有的企业还提出了一些疑难问题和困惑,专家和市质监局食品处徐处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点评、分析和引导。市经信委行业处林副处长和协会王彩英多大家提出了诚信自律的要求。
大家畅所欲言、发表意见。与会人员认为协会下发的《通知》是为企业办实事,为行业规范发展办好事,提出的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要求切实可行的,要把协会《通知》落实好,以诚信为准则,确保消费者食无忧。通过这次座谈会,把企业的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统一在符合标准、风险小、市民疑问的思想认识上。
肉制品企业是食品的重点行业,协会针对在10月24日走访四家企业中出现生产日期标注存在着问题和风险,连续做了两项工作:一是于10月31日召开了有部分企业负责人、专家、职能部门参加的“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座谈会,针对各企业的生产流程和对标准的理解,对生产日期的标注就不一样,存在着一定的风险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达成共识。二是协会于11月专门下发了《关于肉制品企业生产日期标注问题的通知》(温食协【2012】21号)文件,提出了二点具体操作要求。以统一我市肉制品企业生产日期的标注问题,更好地落实《标签通则》(GB7718—2011)的标准要求,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