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香料通则》是标准缺失的救急方案
——上海香料研究所老所长、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金其璋教授访谈
王主编:多年来,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困扰着行业的发展,行业同仁迫切希望这一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去年11月29日,国家卫计委发布了《食品用香料通则》,2014年6月1日起执行。您作为行业专家、国家香料香精标准标委会成员,参与了通则的起草,能否请您谈谈通则起草的有关情况。
金教授:根据卫办监督函[2011]978号通知要求,《食品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料通则》的制定工作被列入2011年食品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承担并组织了该通则的制定工作。上海市食品添加剂行业协会香精香料委员会一些会员单位如爱普香料、华宝孔雀、徳之馨(上海)、芬美意()、香料()、奇华顿(上海)等单位参与了本通则的起草,上海华宝孔雀香精香料有限公司总经理蒋蓉女士就是主要起草人之一。
王主编:请您谈谈通则起草的背景及意义。
金教授:《食品用香料通则》(GB29938-2013)是食品用香料通用的质量规格与要求标准,是为获得食品用香料生产许可证的紧急措施。此前,GB 2760中的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品种1853种,卫生部第6号公告(2012年)批准的食品用香料15种,共计1868种。其中有153种制订了单独的国家、行业标准(包括以卫生部公告形式发布的食品添加剂指定标准34项),大部分还是没有标准,很多生产企业因为产品没有标准而无法申领生产许可证。面对食品用香料品种多而国标少的现实,为了加强有效管理并解决困扰行业发展多年的难题,本次标准制定参考了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粮农组织(FA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JECFA)的规定,也参考了美国《食品化学法典》(FCC)关于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要求等的含量,共对1600多种食品用香料的质量规格做出了规定,可以说,此标准是我国的独创,是经过3 年以上的努力和多方反复协商才产生的,基本解决了食品用香料质量规格标准缺失问题。其适用于GB2760中允许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已有国标、行标的不在内。此标准中的一些香料以后制定独立的国标后,则遵守新国标。而食品添加剂行标经清理后都会转变为食品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