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食品供应企业协会章程总则
条:本会的名称:陕西省食品供应企业。
第二条:本会性质:本会是由全省食品供应企业及相关人员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陕西省食品供应企业的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建设有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团结全省食品供应 领域的一切力量,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相互学习,交流经验,彼此促进,不断研究和探索社会商业发展的新途径,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和发展,在政府与 企业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遵守宪法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为振兴和发展陕西 经济的繁荣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陕西省商务厅,登记管理机关:陕西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陕西省食品供应企业的会址设在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