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当前奶牛养殖压力,保护奶农生产积极性,推动奶业转型升级,促进奶业健康发展,山东省财政安排20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稳定奶业生产发展。扶持内容与标准是:
1.奶牛饲养成本补贴。重点是通过对奶牛养殖场(区)玉米秸秆青贮进行补贴,引导奶牛养殖场户加大青贮玉米秸秆应用力度,提高奶牛养殖水平、降低生鲜乳生产成本,同时促进秸秆资源化利用。补贴对象为2015年开展玉米青贮的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补贴标准为每立方米玉米青贮补贴10元,每头奶牛补贴不超过10立方米。
2.巴氏奶加工生产补贴。对奶牛存栏200头以上(含200头)的养殖场、养殖户、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办巴氏奶加工并依法取得三证(餐饮服务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必须在2015年5月30日之前取得)的巴氏奶加工店(点)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巴氏奶加工店(点)不超过5万元。
3.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保费补贴。对为规避奶牛养殖风险,保护奶农利益、稳定奶业发展,创设生鲜乳价格指数保险县(市、区)的参保奶农进行补贴。按参保奶农承担保费的50%进行补贴。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要求各地按照“政策公开透明、突出扶持奶牛养殖”的工作要求,及时拨付和发放扶持资金,真正把省扶持稳定奶业的政策贯彻好、落实好,让广大奶农满意。同时,通过政策扶持,引导奶牛小区和散户进行牧场化改造,推动中小牧场进行转型升级。鼓励引导奶牛场户采用集中托管、入股、退区(退院)进场等形式,推进规模化、化、标准化发展,提升单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养殖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