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以下简称食品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起草了《进出口乳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2011年1月8日。
公众可通过登陆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 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