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协会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协会全体会员学习、领会、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登记管理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文件和会议精神;
(二)协同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发展的中长期计划,推进技术进步;组织协会会员进行食品文化的研讨;研制和推广制作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开展食品科技培训、攻关、信息交流和咨询服务;
(三)帮助行业内部进行技术等级考核、鉴定,协助开展品牌升级、企业及产品认证认可等工作。
(四)加强对本行业的质量管理,督促各企业严格按湖南省地方标准生产,强化食品意识,依法打击违反《食品法》和各种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
(五)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防止同业恶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六)开展本行业与国内外相关行业之间的技术、业务交流和合作;
(七)向党和政府反映本行业及其会员的要求和建议,维护本协会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帮助解决协会会员有关方面的疑难;
(八)根据会员的要求,协会可承担下列特殊任务:受有关部门的委托,为协会会员单位出具公信证明;代表企业对外进行业务谈判;组织对主要原材料的供应、销售、运输和大型广告宣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