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改革工作初显成效,中国台湾修正食品中总配糖生物碱的检验方法
时间:2023-11-22 阅读量:338· 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改革工作初显成效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北京市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2023年6月28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了《关于进一步依法规范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公告》依法明确了备案性质、备案范围、办理流程、企业主体法定责任等,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公告》实施5个多月成效初显。
企业对备案工作认知更加清晰《公告》实施以来,企业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的法律依据和要求有更加清晰的认知,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为什么应依法申报备案有更加深刻的理解。《公告》依法明确了应申报备案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范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仅须备案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保健食品企业标准,有效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
企业主体法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公告》对企业依法应履行和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明确,要求企业对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及其实施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不得滥用、错用已备案的企业标准。企业规范化标准化生产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得更实。
食品安全监管效率不断提高《公告》将企业应提交的材料数量压减了64%,备案的企标有效期延长了67%,备案办理时限压缩了67%。《公告》实施后,保健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数量同比下降了53%,备案工作平均办结时间下降了72%,办理效率显着提升。
(供稿:市食品技术审评检查中心 )...[查看详细]
· 中国台湾修正食品中总配糖生物碱的检验方法
2023年11月13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121901966号通知,修正食品中总配糖生物碱的检验方法,即日起生效。
该检验方法适用于马铃薯中总配糖生物碱(total glycoalkaloids),包括α-solanine及α-chaconine的检验。检体经萃取后,以液相层析串联质谱仪(liquid chromatograph/tandem mass spectrometer, LC-MS/MS)分析。此次主要修正了定量极限单位,由0.5 ppm修正为0.5 mg/kg,同时增列参考层析图谱。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fda.gov.tw/TC/siteListContent.aspx?sid=103&id=45661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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