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菜怎么保鲜?西瓜中间白色能不能吃

时间:2024-09-24  阅读量: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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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部署2014食品工作重点 实施“红黑名单”制度

  近日,烟台市召开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对2014年全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重点进行了部署。从重点工作安排的内容来看,今年食品安全领域将开展包括肉类、食用油、儿 童食品等10大类的专项整治活动,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对于失信企 业将进行联合惩戒机制。
  严打农残超标,非法添加违禁物质行为
  今年将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严格执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规范兽 用抗菌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实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兽药残 留超标、非法添加激素类药品或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推进食用农产品标准化、规 范化、产业化生产,蔬菜、水果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3%以上;“三品一标”(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产地认定面积占食用农产品产地 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8%以上;规模养殖场获得无公害认证的比率提高到60%;认证水产品面积占 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

  建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及处理设施
  针对与市民餐桌关系密切的食品也将进行专项整治。肉类方面,建立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办法 ,加强活禽交易市场、肉类批发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法收购、加工、销售病死畜禽和注水肉及 未经检验肉制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市民每餐必备的食用油,将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运输加工 餐厨废弃油脂,利用动物内脏、化工原料提炼、制售动物油脂,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犯罪 行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今年也将取得重大突破,从重点工作安排来看,今年 年底前将建成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体系及处理设施。
  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红黑名单”制度
  食品安全监管需要防患于未然,所以今年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将是前期监管制度与体系的建 设。
  今年将健全诚信体系,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意识和诚信意识,实施“红黑名单” 制度。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档案,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 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 挂钩,发挥其他领域对食品安全失信行为的惩戒作用。探索建立企业责任首负制、强制保险、民 事赔偿、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儿童食品、白酒、葡萄酒、保健食品行业开 展试点。

  探索建设校园周边“放心零食”小卖店
  食品添加剂的超量使用甚至是滥用一直都是食品安全存在问题的重要原因,今年将加大监督 抽检力度,深挖行业“潜规则”.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健食品打“四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 、非法添加、非法宣传)阶段性成果,加大食品的检查及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规 范生产流通秩序。
  家长们最为关注的儿童食品、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问题,今年也将会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工作要求,将严格规范儿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条件、经营者责任义务,督促落实进货查验 、索证索票制度。开展学校食堂治理整顿,学校食堂量化分级覆盖率达到90%.探索建设校园周边 “放心零食”小卖店。
  此外,烟台市还将继续加大对农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制售假 冒伪劣、“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农村餐饮服务单位人员健康、场地环境、 清洗消毒的规范管理,规范农村红白喜事集体用餐申报,建立农村流动厨师持证上岗制度。...[查看详细]

· 许昌正式确立食品黑名单制度 并将对外公布

  近日,记者从许昌市食安办了解到,许昌市正式确立采取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符合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等14种情形的单位将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由各级监管部门通过政务网站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外公布,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施严格监管措施。

  《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明确了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对象。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受到行政处罚的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过程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和原料生产食品,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或者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向畜禽及畜禽产品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加工销售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肉类及其制品的;生产、经营伪劣食品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生产许可标志、编号或者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食品产地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经营食品的;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因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等14种情形。
  据记者了解,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了要受到监管部门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施严格监管措施,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3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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