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调度会,辽宁省食安办对锦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省级初评

时间:2023-11-11  阅读量: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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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调度会

11月3日,辽宁省食安办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调度会,省食安办主任、省市场监管局书记、局长甄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林草局、省科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国家考核任务进展情况的汇报,通报了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有关情况。

会议指出,今年办公厅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从考核原则、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等方面,对食品安全评议考核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和具体明确的奖惩办法,进一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会议要求,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扎实做好2023年考核各项准备工作。要认真开展自我评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未完成的工作抓紧推进,已完成的工作,继续巩固提高。对存在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原因并针对性的改善。要注重总结挖掘创新工作经验,在创新工作方面争取有所突破。要树立分毫必争意识,对于必须达标、但完成难度较大的考核指标,要抓紧研究、及早请示、力争达标。

会议强调,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与上级部委对接到位、横向单位协调到位、下级单位指导到位、任务督办督查到位。各部门要全力以赴、分毫必争、主动作为、共同发力,努力实现考评“提档进位”的工作目标。...[查看详细]

· 辽宁省食安办对锦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省级初评

近日,辽宁省食安办受省食安委委托,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粮食和储备局等9个部门,邀请食品安全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省级初评工作组,采取领导访谈、资料审查、现场明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锦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开展省级初评。

11月1日至2日,省级初评工作组对锦州市创建工作资料进行了审核打分,同时随机抽取了锦州市3区4县(市)的县、乡级政府及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等相关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查阅档案资料、深入检查、询问管理人员、开展知识测评等方式,对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和暗访。

省级初评工作组要求锦州市各级党委政府准确把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和评审操作指南要求,逐条查缺补漏、固强补弱,进一步提高全过程监管能力,确保提升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和创建工作知晓率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

省食安办将继续加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力度,深入挖掘创建工作经验,督促创建城市强化弱项、提档升级,以点带面进一步提升全省食品安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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