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月一日起,“驰名商标”字样从本月起不能再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这是新商标法的规定。可是在走访市场后发现,目前市场上带有“驰名商标”包装的商品依然有售。
对此,东莞市工商局回应,新商标法实施有缓冲期。5月1日以前已经进入流通领域的印有“驰名商标”字样的商品,仍可销售。
接下来,市工商局将按照新商标法及工商总局相关通知精神进行监管,一旦发现生产、经营者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及他商业活动或5月1日后进入流通领域仍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的行为,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查处。
东莞锦泰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某品牌饼干,有几款产品被评为“驰名商标”,其包装袋上一直印有此标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市面上见到印有“驰名商标”标识的该品牌饼干,全部都是5月份之前生产的。
企业当然要提前做好应对措施,必要时可以将产品进行召回更换包装等,来减轻对企业发展的影响,要严格遵照新商标法来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