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夕,为了更好地确保春节期间食品,四川食安办重点检查酒类、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糖果、炒货、速冻食品、保健食品等10大类年货的食品状况,并对节日期间的热销食品进行了食品专项抽检451批次,合格445批次,合格率为98.6%。
据了解,市食安办成立2015年春节食品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范围内形成市、县、乡三级联动,一级抓一级,全域覆盖。
春节前夕,成都市安排了节日食品专项抽检。本次专项抽检涵盖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涉及白酒、腌腊肉、速冻食品(汤圆、水饺)、炒货(瓜子、花生)、粉条、鲜活水产品、水发食品、蔬菜(含豆芽)、水果、保健食品共10个重点品种,共计451批,抽样覆盖全市19个区(市)县及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涉及抽样点共358个。
此次抽检,共有粉条、白酒、炒货的6批产品被判定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指标为粉条(铝)、白酒(甜蜜素、糖精钠)、炒货(过氧化值)。市食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对抽检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处罚。
春节期间,食品专项检查以农村地区、旅游景点、长途汽车站和火车站等为重点区域,以餐饮特色街区、庙会、游园会以及商场、超市、批发市场为重点场所,重点治理小卖部、小超市、流动摊贩、批发市场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
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在食品专项检查中排查出来的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要求企业整改,对问题企业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对问题食品依法责令“下架”、召回,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