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中秋节,月饼再次成为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对象。为了市民过上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保障节日期间月饼类食品的消费,8月26日,市工商局牧野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销售月饼的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经销商销货台账、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卫生状况和销售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当日上午,工商人员分别对辖区内的月饼专卖点、商场、超市、小食杂店以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月饼是否为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厂址、无生产日期的“三无”月饼,对于包装精美的盒装月饼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现象。同时对抽检的月饼样品送到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查部门作进一步检验。据市工商局牧野分局纪检书记郭先庆介绍,根据国标月饼标准规定,月饼的酸价、过氧化值、铅、菌落总数等含量与规格以及其成分至少要检验18项内容,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予通过。
在当天的检查过程中,工商人员发现位于中原路上一家月饼生产门店的几名员工均无健康证明,还涉嫌借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随后工商人员当场要求该店限期整改,并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处理。郭先庆表示,根据《食品法》的规定,必须具有健康证才可以从事食品行业的工作,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出租、出借或者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证书、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